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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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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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博士生出国留学申报材料指南

2015年01月13日 18:43  点击:[]

各位申请者:

申请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按照具体要求准备材料。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要求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一、具体材料份数及顺序如下:

顺序

材料内容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原件1份,复印件2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原件1份,复印件2

3.

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

4.

校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

5.

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复印件3

6.

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3

7.

学习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交;若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需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复印件3

8.

国外导师简历

9.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原件1份,复印件2

10.

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11.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复印件3

12.

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3

1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3

以上材料均用A4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凡来自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所签约高校(不含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及未签约“211”工程院校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应统一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人员申报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凡申请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含60所签约高校)应申报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如:华中农业大学(未签约“211”院校)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应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北京大学(签约院校)申请瑞典皇家工学院硕士生项目人员应申报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内容需注明被推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年级、班级学习成绩排名)。由填写人签名并加盖所在部门公章,抬头几个项目请照如下字样填写:

单位名称:大连理工大学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潘广贤  电话:0411-84708702  传真:0411-84707983

电子邮箱:faopc@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  邮政编码:116023

上级批准意见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填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见附件

4、校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导师应提交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5、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不包括如下条件: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申请人)。

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和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项)。

g.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5)如申请的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项目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7、收取学费明细表等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相关信息,则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

8、国外导师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硕博连读生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9.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在外自费人员可提供外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

10.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人不能是申请人国内导师,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11.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201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1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相关表格下载: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相关材料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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