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关于受理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评估(认证)申请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16]第1号)文件精神,学部启动了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复评)申请工作。学部与土木工程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教务办、学办、综合办以及相关教师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申请报告的撰写工作,将于近期提交给住建部。
评估委员会将在2016年9月30日以前做出审核决定,并通知申请学校。受理申请后,将通知申请学校组织自评并于今年底或明年初递交自评报告并提交专家审查,经过修改与补充资料,审查通过后,两个专业评估专家预计于2017年3-5月份进校视察。
学部2016年、2017年评估任务艰巨。目前交通工程专业基本完成专业认证自评报告,将于下学期接受专家现场视察(初评)。水利水电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将于下学期进行认证申请准备与自评报告的撰写,预计将于2017年秋季学期专家进校视察(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