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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22日 21:26  点击:[]

2015年获得资助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基本完成,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学校将对2015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

1.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

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学校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项目成员须全部参加答辩,无故缺席的,项目按不通过记。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创业项目

所有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由学校成立专家组单独进行验收,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校级创新训练项目

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部(学院)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实行公开答辩,每个项目至少一人参加答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二、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项目汇编:各项目撰写项目汇编(详见附件1),完成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电子版的上传。

2.结题报告:各项目撰写结题报告(详见附件2),提交纸质版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电子版上传。

3.结题验收表:各项目填写过程记录册中的《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详见附件3),提交过程记录册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结题验收表的填写。

4.相关成果:结题验收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电子版图片)、软件(电子版图片)、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专利(电子版图片)、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图片)等。

5. 获得证书学生名单:项目通过验收,学生可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证书,获得证书学生名单(详见附件4)须与结题验收表中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的名单一致,提交电子版。

6.学分认定表:项目通过验收,学生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作为个性课程学分,学分认定表(详见附件5)须有学生签字确认方可获得相应学分,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学分申请。

7.2015年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所有项目均须按时参加验收,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6)申请延期,逾期不再单独组织验收。

各级项目的上述材料(请提交:过程记录手册、结题报告纸质版+电子版
*电子版也要上传至大创平台*相关成果附件获奖证书名单电子版、学分认定表纸质版*签字*+电子版、变更表电子版*无变更不需提交*

截止时间为49日,电子版材料请以项目编号+组长名+级别(例201510141001结题报告xxx等)。

提交至学部3号楼302室,电子版发至fangfang@

三、其他

1.参加验收的项目材料须提交齐全,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项目不得参加答辩。

2.学校将统一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所有项目的验收安排,欢迎全校师生参与交流。

3.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学校颁发证书。

4.2015年各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日期为527日,逾期不再办理。

相关附件请在以下链接中下载:http://s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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