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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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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16年仪器设备开发、改造、维修立项的通知

2016年04月12日 22:11  点击:[]

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中的使用效益,学校鼓励实验室对设备进行开发、自行维护、维修、研制辅助装置等。通过立项对上述工作给予认可。学校鼓励各实验室自筹经费开展设备开发、改造和维修,同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一、申报原则及指南:

1 项目优先支持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开发维修;

2 项目优先支持纳入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或24小时开放的设备维护;

3 项目支持设备功能开发,通过关键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

4 项目支持设备的维护,指定期的大规模具有技术含量的自行维护保养;

5 项目支持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和利用率设备的自行维护维修;

6 项目支持精密仪器的升级改造,通过升级能较好地拓展功能、发挥效益;

7 项目支持自行研制设备保护性、节能性装置,以绿色环保的理念使用设备;

8 项目支持设备相关的管理开发,如自行研制智能型管理系统等等。

二、申报办法:

1)各项目请分别填写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

2)原则上申报人不能连续两年进行申报;

3)学部限报8个项目,独立学院限报3个项目(纳入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的设备不受此限);

4)请以学部(学院)为单位,填写项目一览表(见附件2)并排序;

5)本年度参与立项的项目只以此次申报的为准,如未提交申报审批表,则视为未申报。

三、申报时间:请于414日下班前交于学部办公室杨永鑫处(yangyx@),学部统一汇总排序后交于学校设备处。

四、设备处联系人:张静 杜艳艳 联系电话:84706425 Emailzha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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