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9号),现组织我校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的申报及评审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5-2021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入选者。
二、推荐办法
1.申报人需填写《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推荐表》(附件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
2.请各单位由党政联席会议进行推荐,每个单位限额推荐1名。党委需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和学术行为表现进行审查,并提交推荐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3)。工作报告需加盖各单位党委公章、由党委书记签字。申报人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由教务处统一报请纪委审查。
3.请各单位于5月17日(周一)10:00前将《推荐工作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推荐书》、《汇总表》、《推荐工作报告》(扫描件)电子文档报送至学部本科生教务办。联系人:方芳;联系电话:84707241;Email:c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