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我校与山东大学等10所国内高校签署了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根据协议,本学期我校将从2013级(2012级五年制)本科生中选派部分学生赴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交流访学,时间为一学年(2014.9—2015.7)。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访学学校院系情况介绍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大学:
山东大学:
中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二、各学部(学院)交流访学名额
见2014年各学部(学院)交流访学学校及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及选派办法
1、交流访学学生选派程序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派出访学学生手册》。
2、符合交流访学学生选派标准的同学,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访学学习申请表》(附件3)(另附三张一寸照片和电子版照片jpg239*319,均注明学号和姓名;报名山东大学交流的学生需另提交一张两寸照片),交至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学校及专业。
3、2013级大类招生学生一经确定交流访学的相关专业,一年后回校不参加大类的专业分流。
4、各学部(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择优有序推荐,教务处综合报名情况及申请学校的相关要求确定选派学生并在教务处主页公示。各学部(学院)请于6月11日(第16周周三)前将报名材料和《2014年秋大连理工大学国内交流访学学生(派出)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科,电子版发送到guoyaru@.
四、其他事宜
1、为更好地完成在合作高校的交流学习,学生可登录接收学校教务处网站查询相关教学计划。
2、新学期具体选课、食宿、教材等问题由接收学校负责安排。
3、其他事宜详见《派出访学学生手册》。
附件1:2014年各学部(学院)交流访学学校及名额分配表
附件2:《派出访学学生手册》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访学学习申请表
附件4:2014年大连理工大学国内交流访学学生(派出)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