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处: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转型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及“2016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辽教办发[2015]206号),学校决定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部、学院(部)根据“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及“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3)。
二、2016年度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为限额申报,我校不超过30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各学部、盘锦校区申报不超过6项,各独立设置的学院(部)不超过3项。
三、省教改项目原则上应在校级教改项目的基础上按名额择优申报。正在进行的校级教改项目可以申报,已完成的校级教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四、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每人限主持1项,参加合计不超过2项,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2014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本次教改项目。
五、2016年度省教育教学教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5日。请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排序,并提交纸质《汇总表》1份(附件4),统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汇总表》)的电子文档,E-mail: zhangxj@。联系人:张晓军,李宪坡;电话:84708593。
附件下载地址:http://sche.